智能建造产业学院关于转发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动态浏览次数:1207

学院各年级(专业):

为了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学〔2019〕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28号)和《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福软学〔2019〕5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2021、2022级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遵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学〔2019〕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28号)、《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福软学〔2019〕59号)(附件1)。

三、认定方式

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学〔2019〕2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包括信息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学校调查认定。高等教育阶段以“量化评估认定”和“信息比对认定”为主,以“学校评审认定”和“学校调查认定”为辅。 

四、资助标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我省分两档实施,即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800元。

五、认定工作安排

(一)调整学院资助工作机构


(二)学生申请(10月15日前)

学生通过福建助学APP线上申报和提交个人书面材料,提出申请。

1.福建助学APP线上申请

申请学生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福建助学”APP最新版,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后进入“国家资助”页面,点击“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模块,填写信息(含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困难类型、本人情况、父母收入、家庭情况、获奖助贷勤工俭学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

2. 学生提交纸质材料

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超过一页的正反面打印)(附件2)承诺并签字,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2)《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3)佐证材料,如低保(特困)证、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下岗证、残疾证、疾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与测评内容所涉及的家庭情况相对应的证件复印件(教育部已通知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取消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所有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相符”,学院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3. 辅导员审批学生申请


(三)班级评议(10月19日前)

1. 班级评议小组组成

2.开展评议

3.审核评议结果


(四)学院初审及公示(10月20日-10月25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把政策要求,落实精准资助

(二)尊重学生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三)关注学生成长,确保资助育人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产业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