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你知道多少?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对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越来越重视
毕竟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那么,315究竟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们能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往下看看吧~
什么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年315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消费者应有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8项权利: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有关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维权指南
切勿盲目支付“定金”
部分商家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定金有着债务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单方面取消订单,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
拒绝霸王条款
如何认定霸王条款,把握好以下几点即可:
(1)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
(2)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3)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4)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5)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6)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维权电话: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质量监督投诉电话12365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
文化市场举报热线12318
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
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电话12300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