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各年级(专业):
《关于下达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5〕13号)、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5〕18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经研究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报送学校审批名额3名;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智能建造产业学院13名,现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应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福软学〔2025〕53号)有关规定,结合上学年资助工作情况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下达的名额指标内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评审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不包括当年入学新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学院应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3.各年级(专业)要切实加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严禁以一个人申报、获准后又让几个学生分享的错误做法。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材料报送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年级(专业)需报送以下评审材料。
(1)国家奖学金:
①《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双面打印;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③学生个人事迹(1500字以上)(附件6);
④荣誉证书复印件;
⑤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纪要;
⑥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
②《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
③荣誉证书复印件;
④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议纪要;
⑤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
③部分学生个人事迹(1500字以上)(附件6)
2.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请于2025年9月21日前报送至辅导员处。
3.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
(2)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必须核实清楚,确保准确无误;
(3)申请表中涉及签名的地方请全部正楷手签。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建造产业学院
2025年9月19日